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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催要工程款,如果通过协商、催收函等途径仍拒不支付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或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其次,为了防止“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出现,我们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诉中财产保全,提前冻结或查封与工程款相当金额的财产。
最后,在取得生效判决后,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并积极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查封被执行人房产、车辆、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如果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认为其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二、欠工程款如何投诉
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价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投诉:如承包方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到当地法院起诉。
三、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统称为发包单位)或者劳务分包企业,有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该组织或者个人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发包单位或者劳务分包企业应当直接向劳动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分包价款,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在拖欠的工程款或者分包价款支付后,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